智能产线——数字孪生控制系统成交结果公告
智能产线——数字孪生控制系统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智能产线——数字孪生控制系统 | 项目编号 | AHU-XN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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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 168*****00000 | 公告截止日期 | 168*****00000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付款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签约时间要求 | 无 | 到货时间要求 | 无 |
预 算 | *****.0 | ||
收货地址 | 无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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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产线——数字孪生控制系统 | 1 | 项 | 无 |
品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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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无 |
品牌2 | 无 |
型号 | 无 |
品牌3 | 无 |
型号 | 无 |
预算 | *****.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一、技术参数: 1.本数字孪生系统是真实智能制造物理产线(含智能仓储工站、机器人工站、机器视觉工站、平移输送工站、物料、托盘)的数字孪生。 2. 数字孪生系统的3D模型应与物理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机器人工站、机器视觉工站、平移输送工站、物料及托盘具有相同的组成、结构与尺寸; 3. 数字孪生系统应具有与物理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机器人工站、机器视觉工站和平移输送工站相同的运动组件定义、运动逻辑及运行流程; 4. 数字孪生系统应建立有与物理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机器人工站、机器视觉工站和平移输送工站的PLC程序对应的变量; 5.数字孪生系统应建立有与物理产线智能仓储工站、机器人工站、机器视觉工站和平移输送工站的通讯联接,并采集物理设备运行过程的实时状态数据; 6.数字孪生系统应能由智能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机器人工站、机器视觉工站和平移输送工站的实时数据驱动运动,实现虚实同步运行; 【本项需提供以下演示视频加以证明,不提供视为不满足: 6.1数字孪生系统实时采集智能仓储工站运行时三轴堆垛机各轴的坐标数据,由采集的坐标数据驱动虚拟仓储工站运动,实现智能仓储工站的虚实同步。 6.2数字孪生系统实时采集智能装配工站运行时六轴机器人各轴的运动数据,由采集的运动数据驱动虚拟机器人运动,实现智能装配工站的虚实同步。 6.3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平移输送工站与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全流程完整同步运行。】 7.数字孪生系统应能与虚拟PLC建立通讯联接,并通过PLC程序驱动运动,实现虚拟调试; 【本项需提供以下演示视频加以证明,不提供视为不满足: 7.1通过PLC仿真软件建立一个虚拟PLC,在虚拟PLC中创建一个开关变量,在数字孪生系统中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虚拟PLC,并建立与虚拟PLC的通讯; 7.2选择数字孪生系统中的一个执行机构,对其创建一个开关变量,并建立与虚拟PLC中变量的对应关系,改变虚拟PLC中变量的值,数字孪生系统中的变量值相应改变; 7.3数字孪生系统中的变量值随虚拟PLC变量值变化的同时,虚拟执行机构执行对应的动作; 7.4在自动化编程软件中编写一段PLC程序,完成从智能仓储工站的一个库位取出托盘,运行该段程序,数字孪生系统的虚拟智能仓储工站按照程序指令运行并取出托盘,运行过程中,数字孪生系统应显示堆垛机各轴的动态坐标值; 7.5在PLC程序中修改坐标参数,使虚拟智能仓储工站运行过程中货叉会与立库发生碰撞,运行程序,虚拟工站发生碰撞,系统停止运行并报警,运行过程中,数字孪生系统应显示堆垛机各轴的动态坐标值; 7.6在自动化编程软件中修正PLC程序,重新运行,堆垛机正确完成取货指令,运行过程中,数字孪生系统应显示堆垛机各轴的动态坐标值。】 8. 系统应具有以下虚拟仿真功能: 8.1 支持在虚拟环境中对机器人、设备进行虚拟调试,支持通过使用真实PLC来控制虚拟的机器人和设备; 8.2 支持使用准确的人体模型来填充环境,以分析工作场所的人体工程学; 8.3 可对装配过程和机器人操作进行碰撞检测; 8.4 支持KUKA KRC OLP接口的机器人、ABB Rapid OLP FloatOLP接口的机器人、FANUC RJ OLP Float OLP接口的机器人、COMAU PDL OLP Float OLP接口的机器人; 8.5 可进行机器人路径规划、仿真、验证,及机器人运动动态分析; 8.6 可通过定义链接和关节将运动学添加到设备,并定义关节参数; 二、需要了解本项目情况请与王老师,联系电话:152*****688。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售后服务 | 公司中标后送货上门,负责安装调试;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不少于2天的软件专项培训;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2)在本地具有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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