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汝阳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2023年汝阳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汝阳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NYT-2023-003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20元
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本项目为2023年汝阳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
5.工期:20日历天;
6.项目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洛阳卡凡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玲、孙海虹、郭建刚
四、代理服务收费
参考洛财购【2019】3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向成交人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汝阳县司法局
地址:洛阳市汝阳县文化路32号
联系人和电话:郭先生、037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桠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境界18号楼2单元7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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