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南府遗址片区保护展示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编制中标结果
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南府遗址片区保护展示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编制中标结果
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南府遗址片区保护展示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编制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南府遗址片区保护展示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编制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弘博古建筑保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南路1号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19层0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中标(成交)金额:8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南府遗址片区保护展示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编制采购 服务范围:容美土司遗址-南府遗址片区文物本体及其环境保护与展示,具体包括行署区遗址、环壕遗址、张桓侯庙遗址、燕喜洞洞府遗址等。南府行署区遗址南北长92米、东西宽165米,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环壕1长约200米,环壕2长约120米;张桓侯庙遗址东西长32.55米、南北宽13.1米,总面积约426.4平方米。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全部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符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设计方案通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评审。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符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设计方案通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评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聂明,刘迪锋,喻欣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6-30
2、评审地点:鹤峰县一中路43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服务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金额:1.3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2、本项目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文化遗产局(鹤峰县博物馆)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段德昌路 7 号
联系方式:189*****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一中路43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9*****91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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