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3CGSF124

二、项目名称: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天天和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西路二段2398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元/每人/每月(合计就餐人数约100人,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和谐盛世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5208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元/每人/每月(合计就餐人数约100人,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采购项目采用“1+1+1”模式,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1年,发包人定期对承包人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包人可以选择在一年服务期满后与承包人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劲松、朱桂宏、查和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8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日期

主要供货内容

1

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经营

2019-2020

2020-2021

2021

食堂服务

2

铜陵市人民政府政府中 心 (数据资源局) 食堂承包经营

2018.1-2020.12

2021.1-2021.12

2022.1-2022.

至今

食堂服务

3

铜陵市税务局食堂

2019、2020、2021、2022

至今

食堂服务

4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铜官区税务局食堂承包经营

2019、2020、2021、2022

至今

食堂服务

5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食堂

2019、2020、2021

2022

食堂服务

6

顺达实业集团员工食堂承包经营

2019

2020.2

食堂服务

7

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综合贵方机关食堂承包经营

2020、2021、2022、2023

2024.3

食堂服务

8

铜陵市政府行政中心食堂承包经营

2022

2023

食堂服务

序号

业绩名称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完成日期

主要供货内

1

安徽铜冠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食堂承包项目

2020.4.1

2022.3.31

食堂承包

2

中国光大银行铜陵分行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023.1.15

2024.1.14

职工食堂委托 管理服务

3

铜陵市螺丝山社区服务中心工作餐配送项目

2023.3.1

2024.2.29

工作餐配送

4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餐配送项目

2023.1.11

2024.1.11

工作餐配送

5

铜陵市标准化研究中心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2023.1.1

2023.6.30

工作餐配送服 务

6

铜陵市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2022.7.1

2023.6.30

工作餐配送服 务

7

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2022.8.1

2023.7.31

工作餐配送服 务

8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职工食堂工作餐配送项目

2023.2.1

2024.1.31

职工食堂工作 餐配送

9

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工作餐配送项目

2023.1.1

2023.12.31

工作餐配送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大道中段和天津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8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井湖大市场5栋二层

联系方式:183*****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3*****468



*****"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hpzxjt.cn/display.asp?i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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