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中标
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中标
项目名称: | 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 | 项目基地位于合肥下塘镇北至建业大道 东至凤湖东路 西至红旗路 南至新城大道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6-09 15:59:06 |
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B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下塘新能源汽车城公园绿廊中,周边为比亚迪汽车、佳通轮胎、中航创新等龙头企业。整体项目规划用地共计约142公顷,约合2136亩,项目基地北至建业大道、东至凤湖东路、西至红旗路、南至新城大道,规划为建设用地与公园绿地。本次招标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基地东北角,占地******㎡,约合175亩,现状为绿化空地,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立体停车楼、配套生活服务中心(含科研中心、双创中心、企业孵化中心、商务中心、仓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寓式酒店及绿化、照明、给排水、电气、人防、消防等配套设施。立体停车楼停车位不少于6000 个(充电桩车位不低20%),建设智慧停车场系统(自动路闸、收费处设备、岗亭设备等)。注:上述内容均为暂定,以最终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6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暂定900日历天,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除行业部门负责设计内容外)以及供电外线设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前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招标人需求)、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案评估、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如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如有)等项目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设计、申报及评审等工作,所有成果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上述涉及专家评审或论证(含专家费)等一切工作产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设计费中;(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系统、装饰装修(公区装修)、室外道排、景观设计、亮化设计、竖向设计、供配电房(不含供配电房系统及设备设计)、排水规划、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监控、广播、路灯、通讯、对讲、管线综合、园区道路、室内外(含道路和地库)标识标线、钢结构、幕墙、绿建(如太阳能系统、节水设计、雨水收集及利用等相关系统)等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后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审核合格的初步设计成果(含初步设计概算)供发包人审核;本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深度须接近于施工图深度,依据初步设计成果能够编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费用包含在初步设计报价中。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本项目设计费概算9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工作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30日10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
邮 编:******
联 系 人:黄传春
电 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 系 人:俞凡
电 话:0551-********、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83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00*****13829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3年06月 09日
0天0小时17分47秒
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
项目编号:2023ACC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6月30日
安徽长丰下塘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规划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51号
投标费率:百分之八十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6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暂定900日历天,以实际为准)。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陈利恒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投标费率:百分之八十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6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暂定900日历天,以实际为准)。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赵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联系人: 黄传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0天0小时8分37秒
标签: 初步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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