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以太网测试机柜和CAN网络测试机柜改造及座舱系统测试台架新增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以太网测试机柜和CAN网络测试机柜改造及座舱系统测试台架新增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以太网测试机柜和CAN网络测试机柜改造及座舱系统测试台架新增(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以太网测试机柜和CAN网络测试机柜改造及座舱系统测试台架新增(招标编号:GN2023-07-3219)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开招标转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公示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标签: 研发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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