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解决我县本地居民和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1〕37号)及安居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加快创建安居房现场集中签约及颁证示范样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房源

本次房源为白沙县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项目,均位于白沙县南湖西路,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全装修交付。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将根据房源的不同楼层、朝向、景观资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表,具体以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价格备案为准。

滨河家园项目房源424套,销售指导均价为5700元/㎡。

亨通?南湖花园项目房源811套,销售指导均价为6875元/㎡。

二、创建时间

安居房现场集中签约及颁证示范样板创建活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安居房受理窗口”集中受理审核。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安居房现场集中签约及颁证示范样板活动,进一步优化安居房购房办证审核流程,实现购房人“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次签约、当日办结”,将合同网签备案、住房贷款、税款缴纳、不动产办证全流程并联,通过部门协作、流程再造、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服务举措,实现“签约即办证”,进一步降低购房人购房成本,提升各有关部门服务效能和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展现安居房项目建设分配的“白沙速度”。

四、活动人员

面向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或《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1〕37号)中规定的安居房购房条件,已取得《安居房准购通知书》,并已参与选房活动,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购房人员。

五、材料清单

安居房项目建设单位(开发企业),要积极主动全力协助购房人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原件现场核对),以下材料包括合同网签备案、住房贷款、税款缴纳、不动产办证全流程中,需要购房人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

1.购房人基础材料: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委托待办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基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待办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安居房准购通知书;

4.购房协议或认购协议(或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的其他预约合同,若无预约合同可不提供);

5.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按照示范文本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可不提供);

6.付款凭证(购房人同名账户银行转账至开发企业指定的账户);

7.公共维修资金缴纳凭证(购房人同名账户银行转账至县住建局指定的专有账户);

8.住房证明材料(可现场窗口打印);

9.个人承诺书(签名按捺手印);

10.选房确认书;

12.土地分割证明;

13.宗地图4份(大地2000坐标系)、房屋分户图4份;

14.办理商业贷款需要增加的材料(不做商业贷款的不用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稳定工资收入)、工资收入一年流水清单、营业执照(个体户)、常用账户一年流水清单(收款码收入明细)

15.办理过程中,需要购房人现场填写的申请材料或签署的相关材料。

六、活动流程

(一)集中受理

购房人持申请材料,提交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安居房受理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在“海南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中进行配房,录入购房家庭信息,打印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现场签约,上传至“海南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中。

(二)合同网签

县住建局在收到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申请后,符合安居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条件的给予网签备案;缺少申请材料或材料上传有误的,当即退回安居房受理窗口补充完善上传材料;不符合网签备案条件的,书面告知购房人。

(三)住房贷款

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购房人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由“安居房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购房人办理贷款手续。住房贷款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可以税款缴纳同步进行。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受理窗口”线下申报,也可以在“海易办”住房公积金模块线上申报。

1.线上办理:通过“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海南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模块上传相关材料办理;

2.线下办理,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受理窗口”办理。

(四)税款缴纳

购房人可选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受理窗口”线下申报,也可以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线上申报。税款缴纳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可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同步进行。

1.线下申报,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受理窗口”办理;

2.线上申报,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的“微办税——办税入口——一手房税款申报缴纳”模块选择房屋所在地的市县进行办理。

操作步骤:用户绑定——银联实名认证——增量房交易信息采集——增量房交易资料上传——增量房交易申报——生成申报表后,进入增量房交易缴税——完税证明开具——完税证明下载。

(五)不动产办证

购房人在完成网签备案、住房贷款、税款缴纳、公共维修资金缴纳等手续后,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受理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七、特别提示

(一)安居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制度,购房人在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可前往白沙县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营销中心,提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房源的实际情况。

(二)意向购房人须在海易办APP申报购房资格,经县住建局审核获得《安居房准购通知书》后,方可申请购买安居房项目房源。

(三)如操作困难,可在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滨河家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898-********;亨通?南湖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89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邱业盛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陈剑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个人承诺书

3.选房确认书

4.婚姻状况声明


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


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通知.pdf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x

标签: 安居型商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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