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采购配餐服务第三次成交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采购配餐服务第三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采购配餐服务(第三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11:3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小梅(采购人代表)、王亚莉、钟先泗 | ||
总成交金额 | ¥2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182*****678(仅限技术咨询)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白江区区高楼南路1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联系电话: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女士;电 话:028-********、182*****678(仅限技术咨询) |
一、项目编号:scby-qy-cd-*******L-1(招标文件编号:scby-qy-cd-*******L-1)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采购配餐服务(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白江区乡风园农家乐
供应商地址:青白江区城厢镇康家渡社区1组5号
中标(成交)金额:2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青白江区乡风园农家乐 |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采购配餐服务(第三次) | 采购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采购配餐服务 | ▲1、供应商根据食堂运行情况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加工经营、餐厅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供应商应投入足够数量能让食堂正常运转的员工,要求最低不得少于 3 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食堂所有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供应商所有员工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需派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长驻负责现场管理。成交后,现场经理需到采购人处报到,严禁借人响应,并且需要在管理现场工作。现场经理需接受采购人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需进行人员调整。 5、供应商应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到岗,并提供人员名细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同意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执业能力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时间要求:中午 11:30—13:00,晚上 17:00—19:00(采购人可进行季节性调整)。 2、供应商自行负责食堂所需的炉灶、餐具、消毒柜、餐桌椅、工人、食材、调料等。 3、若有职工投诉供应商服务态度有问题或发生一些违反合同、或与响应文件不符的事情,一经查实,采购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或解除合同。 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食品卫生、消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 6、供应商本项目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8、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保证食品安全,价格合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供应商需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 11、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情况考核,连续两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供应商承担。 13、质量要求 ①午餐每餐要有 1 荤 1素 1素汤+米饭,且应经常更换菜品;晚餐每餐要有1荤+米饭。其中“ 荤”菜中肉类净含量不低于 150g,猪肉含量不低于 50%,瘦肉含量不低于肉类的 50%。 ②食用油应采购使用“金龙鱼”或“福临门”菜籽油,不得使用色拉油;大米应采购使用“金龙鱼”或“福临门”小包装(5kg、10kg 装)大米;由供应商自行采购。 ③搞好食堂卫生。餐具卫生清洁,窗户,过道厨房卫生干燥。 14、就餐方式:采取自助选餐形式。 15、不得违规经营,如:提供现金或实物与职工私下交易等。如有发生,扣除合同款 500元/次。 16、每餐饭菜都应使用新鲜食材制作,如发现供应(使用)剩菜、剩饭的违规行为,扣除合同款500元/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小梅(采购人代表)、王亚莉、钟先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成飞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40*****19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青白江区乡风园农家乐
成交金额:午餐(元/餐/人):16元/餐/人
晚餐(元/餐/人):10元/餐/人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
地址:青白江区区高楼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联系电话: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联系方式:田女士;电 话:028-********、182*****678(仅限技术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 028-********、182*****678(仅限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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