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13:41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海燕、丑景伟、徐德铭、赵宏 | ||
总中标金额 | ¥40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伟、陈雪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箫鸣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丽伟、陈雪婷 024-******** | ||
附件: | |||
附件1 | 万邦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
附件2 | YHQSWJ01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pdf |
一、项目编号:YHQSWJ01(招标文件编号:YHQSWJ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7号
中标(成交)金额:40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3.2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所涉及的办公楼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1(办公楼情况统计表),包括但不限于楼宇建筑面积、保洁面积、外墙面积、楼宇外围面积、门前三包的界定、楼内房间情况、会议室数量及规模、楼内设施情况、地面材质等。 附表1 序号 物业类型 坐落地址 面积(㎡) 1 沈大路办公区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55号 ***** 2 太湖街办公区 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甲 9375 3 迎宾路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8号1-5门 652.6 4 南阳湖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210号 1502 5 城东湖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208号 1502 6 大兴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333号 450 7 陵西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206 -596号 1040 8 造化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造化村 700 9 北陵税务所 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166号 2600 10 第一税务所房地产一体化、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 720 面积合计 *****.6 除以上办公区外,区局农场需物业提供更夫。农场地址为东狼村,面积为*****平方米。 | 1.3.1根据办公楼的功能与特点,其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为: ——综合保障物业服务(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发挥服务管理职能,提供相应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报修、信息公示、投诉处理、客户意见的征集和处理、信报收发、标识管理等; ——房屋及设备设施维护: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共秩序维护:提供全天候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保证正常办公秩序; ——环境保洁: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 ——绿化养护:对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绿地和室内绿化进行养护服务,保持办公楼整体的景观效果; ——会议服务:会议受理、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等服务; ——特约服务:须另外约定的其他服务,涉及设施设备的年检、专业维保,餐饮服务、外墙清洗、地毯清洗、化粪池清掏、石材养护、健身房管理等专业服务;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告知客户、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绿色物业管理:在保证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相关工作; ——标准化建设:按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 12个月,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的考核要求,考核要求需要达到合格,双方可续订合同,其合同条款参照上年合同签订,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签期限最长12个月。 | 符合项目需求考核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海燕、丑景伟、徐德铭、赵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55号
联系方式:于箫鸣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
联系方式:王丽伟、陈雪婷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伟、陈雪婷
电 话: 024-********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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