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招标办“零提供”试点工作第三方协助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经开区招标办“零提供”试点工作第三方协助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Z-********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招标办“零提供”试点工作第三方协助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项目C区3栋9层12、15、16、17室。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经开区招标办“零提供”试点工作第三方协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人须提供1名工作人员驻点办公,具体办公地点由采购人安排。

服务要求负责各种文稿校对、打印、复印、装订、发送及文件材料的领取,并对其进行保存分档、归档。将来往纸质文件及系统文件按要求进行登记、校对,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协助完成各项评估工作。负责办理各类文件的登记、整理、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各类电脑文档的编写、打印、排版、归档及每月报表的整理。配合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接受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尽意、吴晓华、赵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专家评审费:按《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无效投标单位:无;

(二)投标人业绩:详见附件;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738室联系电话:180*****27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738室

联系方式:180*****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273

4.质疑电话:180*****273 投诉电话:0553-*******



业绩表(1).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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