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概况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市人力社保局主管,教育教学管理接受市教委指导,在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实训场地92个,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8.6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人,年社会培训3万人次。
学校始建于1951年,经过多年发展,先后创建成为“全国首批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首批职业训练院试点建设单位”。承建世界技能大赛美发、汽车技术、管道与制暖、可再生能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培养的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上累计获得2金5银4优胜奖,为中国世赛金牌“零”的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荣誉。
学校现有教职工370余人。高级职称以上教师7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技术能手9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人;全国职教先进个人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教练6人、翻译4人。学校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3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4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合同制人员与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五、薪资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聘用期间的工资、津贴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要求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cq51.cn/)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9日9:00时至7月13日9: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点击“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应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条件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7月14日9:00前进行修改。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15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确认参考。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学校会同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八、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参照《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笔试科目考试范围》(附件5),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学校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参加,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说课、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原则上面试时间为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学校研究确定后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cq51.cn/)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学校合同制人员的有关规定,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后1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签订三方协议书,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需要,可对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劳动合同为准。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及时查看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023 - ********
附件1: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7.3).xlsx
附件5.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科目考试范围.doc
标签: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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