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开标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8时30分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园林[2015]-011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雪

建造师注册号:********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春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4元

拟任项目经理:葛长顺

建造师注册号:********5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四季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7 元

拟任项目经理:彭代芝

建造师注册号:********1

监理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军

注册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协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38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增明

注册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0000 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郭云涛

注册证号:********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0月2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7*****870

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女士

电话:153*****989 183*****478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信息科技大厦12层)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视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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