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渝北区(第三批)设备预中标结果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渝北区(第三批)设备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渝北区)第三批设备采购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8080 | ||||||||
招标人 |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包号一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79.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包号二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10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市政委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人: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1.1.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买方”)委托,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对此项目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 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渝市政委【2013】169号,渝市政委【2013】32号文批准建设。
1.3.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内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渝北区)第三批设备采购
(2)数量及内容:
表1 本次招标的设备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包一 | 3吨拉臂钩车 | 25 | |||
包二 | (桶装垃圾车)举升式桶装垃圾收集车 | 38 |
2.2项目现场地址:送抵重庆市渝北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3.1. 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包一、包二: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或其它类似国际组织质量认证。(提供相应且有效的质量认证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有经授权的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类似设备的历史和经验(提供营业执照)。
(5)产品设备制造商提供相同或同类型货物2014年-2015年的有效的销售业绩一览表(提供合同及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和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两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7)所投车辆须已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提供“整车公告批次”),具有车辆“免征”手续,如是国外车辆必须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认证并获得3C认证的产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上(http://www.cqzb.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0月 5 日11:00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于2015年 10月 8 日17:30前(如果有),由投标人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下载。
质疑答疑均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进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 23日10 :00 时,
6.2地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7.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 401121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 任霞
电话:023. 6788 6869
传真: 023. 6788 6845
7.2. 招标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及地址:400023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
联 系 人: 政采二处(B栋508室) 刘航
电 话:(023)********
传 真:(023)********
标签: 垃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