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租用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租用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重1
二、项目名称:萧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租用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真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888号海通产业大厦1801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租用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我司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为萧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租用服务,租用包括智能庭审语音系统 13 套、智能媒体主机 13 台。 服务要求:我司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为保证项目可靠性,本次所投智能语音庭审系统支持对接安 徽省高院统建云平台:能够顺利对接安徽省高院统一建设云平台并实现所有功能,在响应文件中已提供对接承诺函;如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支持对接,则作为虚假应标处理。 2、针对本项目,可提供 24 小时的电话支持、立即响应、4 小时到达服务;提供系统巡检和软件升级等日常服务。 3、针对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在系统应用前期可提供现场培训以及跟庭保障运营等服务,使用户能够迅速掌握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并能熟练地运用到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使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快速进入常态化使用阶段。 4、我司会根据院方业务的需要,在服务期限内对现场资源及后续的服务进行优化、提升。工作时间随法院工作作息时间。服务人员着装得体,遵守法院相关考勤及工作制度规定。 5、自租赁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内对非人为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产品负责免费维修。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2、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4、提供服务地点: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张江路 100 号萧县人民法院 5、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付款: 付款人:萧县人民法院 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5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服务时间:我司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本次提供服务期限为 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 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我司承诺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凌锋(组长),王璐鑫,虎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张江路 100 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郜主任、刘工
0天4小时23分
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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