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集成服务合同-验收报告公示
新乡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集成服务合同-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0-29-A | ||||||||||
二、合同名称:新乡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集成服务合同 | ||||||||||
三、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0-29 | ||||||||||
四、项目名称:新乡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中共新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一号 | ||||||||||
联系人:李琳 | ||||||||||
联系方式:******* | ||||||||||
2.供应商(乙方):黄河科技集团网信产业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 | ||||||||||
联系人:杜彦波 | ||||||||||
联系方式:177*****313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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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日期:2023年02月08日 | ||||||||||
八、验收组成员 | ||||||||||
王琳 马世霞 陈洪彦 赵慧 赵忻 李琳 王莺歌 王晓玲 潘世峰 | ||||||||||
九、验收意见 | ||||||||||
2023年2月8日,组织专家验收组对新乡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验了项目设备、装修和系统功能,审阅了相关文档,经质询及讨论,形成如下意见:1.指挥中心机房规划面积与实际使用存在不匹配现象;2.机房需增加消防及用电安全设施,机房未采用专用防火门,无专业精密空调;3.未提供网安等保证书,第三方验收测试报告;4.综治视联网机房布线杂乱;5.平台网络安全设施有待加固,增加入侵监测、入侵防范、防病毒等技术保障;6.完善平台数据备份机制;7.验收文档和合同资料需保持一致。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已建成完毕,软件各项功能已实现,同意通过终验。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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