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土壤污染调查二次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关于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土壤污染调查二次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内容: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JP0041 |
采购项目名称: | 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土壤污染调查(二次) |
项目联系人: | 林警官 |
项目联系方式: | 159*****682 |
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150,389.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竞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公司属于《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技术支持单位推荐名录(2021年度)》中的企业。 |
项目介绍: | 项目位于位于环东海域新城滨海西大道和通福路交叉东南侧,用地面积6098.19平方米。拟将对项目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物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物调查内容包括报告编制、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分析检测及专家评审,土壤污染物调查报告编制应通过专家评审,相关成果应满足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其批准。 |
项目备注: |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按项目需开展两个阶段调查的土壤污染调查费用控制价约******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仅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费用控制价约*****元),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2、调查报告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含通过行政主管审批时间)。 3、本项目为市财政资金,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后,根据实际工程量编制《项目收费决算书》报送,最终决算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或者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定决算数为准。在结算审核备案完成前,厦门市财政项目的结算办法有调整时,以最新的结算办法执行。 4、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满足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其批准并通过财政审核结算完成后,在我单位收到市财政拨款后按财政审核金额一次性支付费用。 5、中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为:报价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文件均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若仅需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第一阶段控制价按照中标折扣系数进行调整。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人 | 供货商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竞价胜出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报价单价(元)/折扣率(%)/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 | 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 143,550.00 | 是 | 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土壤污染调查(二次) | 批 | 不限 | 无 | 1(项) | 143,550.00 | 无 |
标签: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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