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2015年大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县2015年大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盘县2015年大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招标人 盘县大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6日
开标地点 贵州省盘县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央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80.20
商务分 99.85
总分 99.85
项目经理 姜宽华
报价(元) A1:路沿石2:109.91元/米;A2:主排水沟2:209.92元/米;A3:房屋立面改造:59.89元/平方米;A4:主排水沟1:299.91元/米;A5:乔木3:1599.93元/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80.67
商务分 99.72
总分 99.72
项目经理 邹菲岗
报价(元) A1:路沿石2:110.00元/米;A2:主排水沟2:209.98元/米;A3:房屋立面改造:59.99元/平方米;A4:主排水沟1:299.97元/米;A5:乔木3:1599.98元/棵。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80.67
商务分 99.64
总分 99.64
项目经理 蔡荣圣
报价(元) A1:路沿石2:110.00元/米;A2:主排水沟2:210.00元/米;A3:房屋立面改造:60.00元/平方米;A4:主排水沟1:300.00元/米;A5:乔木3:1600.00元/棵。
公示期 2015年10月28日 2015年10月3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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