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02-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天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采购 | 空调机组 | 分体空调、主机外挂,功率大于或等于1.5匹,内机冷凝水管延长部分含铜管、不用波纹管,含空调外机托架。 | 个 | 80 | ****** | 2 | 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采购 | 热水器 | 壁挂,隐藏式或半埋式安装;功率2KW左右,容量80升,含角阀等配件;要求卧式,超薄 | 台 | 80 | ****** | 3 | 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采购 | 便器 | 脲醛盖板,50管径,内管全釉含角阀等安装配件,尺寸外观详见设计图 | 个 | 80 | ****** | 4 | 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采购 | 淋浴房 | 3C认证钢化玻璃,防爆膜,太空铝含配套配件等 | 个 | 80 | ****** | 5 | 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采购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一体台盆、增压淋浴器、纸巾盒、干区防臭地漏、活动折叠浴巾架、单层铝篮、集成式吊顶浴室暖风机等采购明细及要求请详见附件---三号学员楼卫浴设施及空调等项目采购需求 | 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贰仟零捌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空调机组 | 美的 | KFR-35GW/G2-1 |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3467.00 | 80 | ******.00 | | 2 | 热水器 | 美的 | F80-A20GA2(H)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285.00 | 80 | ******.00 | | 3 | 便器(连体马桶) | 恒洁 | HC0141PT | 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 | 1969.00 | 80 | ******.00 | | 4 | 淋浴房 | 雅沐司 | Y-D7701 | 湖南雅利斯建材有限公司 | 2959.00 | 80 | ******.00 | | 5 | 一体台盆 | 恒洁 | BC6087-080 | 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 | 2478.00 | 80 | ******.00 | | 6 | 增压淋浴器 | 恒洁 | HMF136-333B | 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 | 882.00 | 80 | *****.00 | | 7 | 纸巾盒 | 恒洁 | HMP812-07 | 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 | 61.00 | 80 | 4880.00 | | 8 | 干区防臭地漏 | 翔鹰 | 4078X | 翔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8.00 | 80 | *****.00 | | 9 | 不可折叠浴巾架 | 恒洁 | HMP808-03 | 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 | 138.00 | 80 | *****.00 | | 10 | 单层铝篮 | 恒洁 | HMP812-04 | 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 | 73.00 | 80 | 5840.00 | | 11 | 集成式吊顶浴室暖风机 | 美的 | MJ1922-S24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686.00 | 80 | *****.00 | | | 合计 | | | | | | *******.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3.2 履行地点: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3.1.1 中标供应商应在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产品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3.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产品内。 3.3.1.3 中标供应商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 3.3.1.4 产品在交付采购人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3.1.5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 产品安装 3.3.2.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包干(含配件)安装实施(包括角阀、软管、插头、加长铜管、接口打胶等辅材)。如安装时对墙面、瓷砖等有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3.2.2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3.2.3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所有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产品、安装、调试等环节全部验收合格(含安装时对墙面、瓷砖等有损坏,需由乙方修复或更换完毕并通过验收)、财政专项经费到位且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付至中标合同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项目质保期满后(一年),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无纠纷,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财政资金核拨到位、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湖南天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800*****89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5.3.2 中标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交采购人。 5.3.3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 5.3.4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5.3.5 如中标单位在安装时对墙面、瓷砖等造成损坏而没有修复或更换,采购人将暂缓验收,直到修复为止。依据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货物包装要求6.6.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6.6.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7 保证6.7.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6.7.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7.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6.7.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7.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8权利瑕疵担保6.8.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8.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6.8.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9知识产权保护6.9.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6.9.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9.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6.10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中路湖光山色六栋16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