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仪器购置合同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仪器购置合同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仪器购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6 09:37|发布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所在地区:汉阳区|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设备(仪器)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仪器购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2、地 址:汉阳大道140号闽东国际商业广场4楼

3、联系方式:027-********

4、供应商(乙方):武汉鑫瑞丰华科贸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研口区长丰乡长丰村汇丰企业天地第17幢6层5号

6、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医疗设备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批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95.5

5、合同金额:95.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单位所在地。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 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
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 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同时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
RANI 2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 加盖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 按行业通行标准与广方出厂标准和乙方谈判文件的承诺(详见 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7、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J********-135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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