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中医院信阳市中医院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中医院信阳市中医院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71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医院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交货期:自合同签到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质保期:三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3-71-1 详见附件 河南臻鑫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毛尖大厦八楼(888室除外) 765,1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果(业主评委)范为民、刘玲、薛明、徐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2,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解放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原六九四厂院内办公楼五楼(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对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9*****3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耳鼻喉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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