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07-06 14:55 信息来源: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HYCGZ0831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三、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216

3.标金额:248.695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用1+1+1模式,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经考核合格,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晓峰、陈育红、周洋、杨婉菊(评委组长)、沈德全(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收取为:1.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一年,采用1+1+1模式,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经考核合格,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348万元/年,最高限价:348万元/年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4日

6.开标日期:2023年07月05日10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业绩:

企业业绩:

(1)合肥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智能交通维护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

(2)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系统外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01月;

(3)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系统服务第1包,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

(4)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带电类)维护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

(5)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设施(带电类)维护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07月;

(6)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2021-2024年度智能交通系统维保,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队2021-2024年度智能交通系统维保,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10.获奖、信誉:具有经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ISO9001)、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ISO*****)、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ISO*****)。

11.项目负责人:罗平超

12.综合评标法得分:82.43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公安局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

联系方式:189*****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华洋新世界6#楼6层

联系方式:181*****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继明(采购人代表)、张雷雷(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9*****226(采购人代表)、181*****501(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7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3-07-06 14:47
  • 在线审核
    通过
    2023-07-06 14:53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结果公告附件.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 安全设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