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裕路富强路-黄金大道方案设计-中选结果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裕路富强路-黄金大道方案设计-中选结果
项目业主名称: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裕路(富强路-黄金大道)方案设计
项目编号:360*****597597*****040846
服务类型:工程设计
服务时限:中选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
选取中介日期:2023-07-06 14:30:00
金额说明:一、设计费收费标准:设计费基础收费*64%。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比例为45%。 设计费基础收费:道路基本设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按320元/㎡计取取费基数,再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号)的基本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费基价×10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Ⅱ级 1.0×附加调整系数1.0)。二、设计合同价款的调整:①、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工程量可能会有调整,合同价不予变更,如果道路结构层、绿化、人行道、照明等附属工程发生更改,不能因此增加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设计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为由提出索赔。 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需要,及时提供局部设计变更服务,以满足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施工图图审前,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设计变动,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人不予以费用补偿。 施工图图审后,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道路面积占道路总面积10%以内的,不予以费用补偿;设计变更道路面积超过10%的,超过10%的部分(例:设计变更的道路面积达到15%,按5%进行补偿)补偿设计费的标准按以下条款执行: Ⅰ、线型调整:调整设计的道路面积*中标单价*60%; Ⅱ、因竖向标高调整,路面及雨、污水管整体同时调整:调整设计的道路面积* 中标单价*20%; Ⅲ、仅对竖向标高调整:调整设计的道路面积*中标单价*10%; Ⅳ、仅对雨、污水管调整:调整设计的道路面积*中标单价*10%; Ⅴ、除以上Ⅰ--Ⅳ点外,其它设计变更不予补偿。
选取中介方式:随机抽取
中选企业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泽雨街9号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07-06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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