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履约验收公告

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履约验收公告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一、合同编号: 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2-******-*****         

四、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 180*****939 

供应商(乙方): 华润(辽宁)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76-1号302室

联系方式: 137*****4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完成交付,交货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包括卸货、合理堆放;供方在到货后7日内派技术人员到买方对货物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向需方人员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维护、操作培训;供方须在到安装调试完成后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维护、维修。

履约要求: 供方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新品,并完全符合需方对具体技术细节的要求。货到需方后,需方按附件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供方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免费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者调换,供方应给需方退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需方收货时的验收仅为形象验收,所出具的验收材料仅作为收货的依据,并不能作为供方产品合格的依据。需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同时有权要求供方免费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者调换,供方应给需方退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履约期限: 本合同质保期为 4年,自需方收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目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

履约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袁丹、张云鹏、来旭东、姜旭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胎心监护 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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