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陆浑灌区洛阳市偃师区服务中心陆浑灌区东一干渠中段嵩山煤矿夹沟沉陷段临时保通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省陆浑灌区洛阳市偃师区服务中心陆浑灌区东一干渠中段嵩山煤矿夹沟沉陷段临时保通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8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陆浑灌区洛阳市偃师区服务中心陆浑灌区东一干渠中段嵩山煤矿夹沟沉陷段临时保通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3)0107号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东岗镇政府南院 2,200,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河南省陆浑灌区洛阳市偃师区服务中心陆浑灌区东一干渠中段嵩山煤矿夹沟沉陷段临时保通工程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王永浩 241*****5886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润英,王进平,孙志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8,4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陆浑灌区洛阳市偃师区服务中心
地址:偃师区洛神路71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北航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37*****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37*****2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中心 灌区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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