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臭氧污染成因诊断监测项目重2成交公告
广西臭氧污染成因诊断监测项目重2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XZC2023-C3-******-GSZB(招标文件编号:GXZC2023-C3-******-GSZB)
二、项目名称:广西臭氧污染成因诊断监测项目(重2)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29号12幢-249
中标(成交)金额: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广西臭氧污染成因诊断监测项目(重2) | 本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广西重点区域光化学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和非甲烷总烃监测设备的质控检查、数据审核及平台上传、重点区域醛酮类物种补充观测分析等工作。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并具有项目实施条件之日起12个月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霞(组长)、秦振发、和凌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账号:800*****576666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联系方式:黄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联系方式:李溪梅,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溪梅
电 话: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7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一、项目编号:GXZC2023-C3-******-GSZB(招标文件编号:GXZC2023-C3-******-GSZB)
二、项目名称:广西臭氧污染成因诊断监测项目(重2)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29号12幢-249
中标(成交)金额: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广西臭氧污染成因诊断监测项目(重2) | 本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广西重点区域光化学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和非甲烷总烃监测设备的质控检查、数据审核及平台上传、重点区域醛酮类物种补充观测分析等工作。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并具有项目实施条件之日起12个月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霞(组长)、秦振发、和凌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账号:800*****576666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联系方式:黄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联系方式:李溪梅,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溪梅
电 话: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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