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北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北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7日
项目名称:北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北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供应商(乙方):湖南聪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采购计划编号:XHT-ZFCG-*******
本合同由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信息
具体价格内容见清单及附件:
本项目不采用分包形式
项目负责人 刘通
联系电话 158*****989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 柒拾陆万陆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前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税率的增值税专发票。
第三条合同履行时间要求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和调试安置建设,并完成系统的部署直至验收。
系统方面验收
向采购人提供测试方案并获取采购人同意,通过采购人、中标方(必要时由第三方参加)共同参与的,按照测试方案进行的测试,获得测试数据;最后按要求进行的验收。从系统的实用性、稳定性、可维护性、灵活性、可操作性及系统文档、规范及说明等方面全面组织验收。
设备方面验收
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方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1、质保及售后服务:
1.1、质量保修期:仪器在验收合格后必须有 36 个月的保修期,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1.2、故障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应≤2 小时,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直接经济损失,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限于本合同规定报酬总额之内。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影响该合同的继续执行。
第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经双方以签字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诚信公司留存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湖南聪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2023年7月3日 签订时间:2023年7月3日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邵阳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8510 0302 0000 047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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