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核查结果公告合同包1
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核查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 | 262,000.00元 |
合同包1(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核查):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建省2023年度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 | 需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福建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等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 262,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游绪 |
评审专家: | 程卫山 、 王茂明 、 谢秋菊 、 肖能德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中标金额的1.5%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3)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帐号:181*****010*******。公司邮箱:zhongcai_fj@163.com;(4)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供应商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核查:393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136*****641
名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0598-*******
项目联系人:曾桂英
电话:0598-*******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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