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P243*****32601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3-ZFCG-0053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友好北路789号

联系方式:0991-*******

供应商(乙方):上海弼安贸易中心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奉苗公路299号12号楼113、114室

联系方式:133*****31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支气管镜(气管插管镜)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珠海视新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视新
规格型号:QG-3032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双门内镜储存柜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高港区华亨实验设备厂/泰州/华亨
规格型号:DX-SX-II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电动气压止血仪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杭州正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正大
规格型号:YTQ-F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住所地,产品交付货物之前既卸车落地之前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本合同全部产品及质量合格证等相关单证运输到甲方住所地,运输费、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甲方由乙负责卸车。卸车后到现场,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并安装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产品。并确保在 5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其它备注说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安装或延期安装,交货期限可后延,乙方同意顺延交货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气管镜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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