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预中标结果
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云阳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8267 | ||||||||
招标人 | 云阳县鑫诚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海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价(费率) | 7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云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 |||||||||
云阳县监察局 | |||||||||
招标人:云阳县鑫诚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3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3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2.1建设地点:云阳县人和街道千峰村黄苟湾5、6、7组。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00亩。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垃圾处理场1座,服务年限20年,填埋场库容241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生化处理+物理处理”的方式,工艺采用“均衡池+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为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垃圾处理池、主坝、服务建筑、渗透液调节池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污水管网、场区安全防护等设施。本项目按系数报价,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费率80%为最高限价。
2.3本次招标范围:云阳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等从施工开始到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完满结束所包含的所有施工项目。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云阳县鑫诚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云阳县青龙街道民德路2号 | 在云地址: | 云阳县新县城粼江豪庭2号楼30-3 |
邮编: | 404500 | 邮编: | 404500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2015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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