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21〕14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纸质去林业和草原局 财政厅关于报送2022年林业贷款贴息使用情况总结和申报2023年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局组织开展利通区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中期验收,有宁夏鑫源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杞爱原生黑果枸杞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吴忠林场(27户林场职工)、王玉静、徐保军共29户个人验收合格,贷款金额3227万元,贴息金额57.2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和林草生态修复室反映。

监督电话:0953-*******(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利通区2023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验收结

果表

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利通区2023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

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个人名称

贷款额

贴息额

备注

1

宁夏杞爱原生黑果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290

8.35


2

宁夏鑫源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280

38.30


3

吴忠林场丁秀玲

20

0.31

苹果种植

4

吴忠林场丁光生

14

0.21

苹果种植

5

吴忠林场田玉忠

5

0.06

苹果种植

6

田玉林

3

0.05

苹果种植

7

马莉

5

0.13

苹果种植

8

马学明

12

0.12

苹果种植

9

张维宏

20

0.60

苹果种植

10

马保林

8

0.17

苹果种植

11

马斌

6

0.06

苹果种植

12

马跃斌

10

0.23

苹果种植

13

钱金龙

5

0.11

梨、桃种植

14

马建林

5

0.08

苹果种植

15

马淑梅

5

0.07

苹果种植

16

郝秀梅

20

0.12

苹果种植

17

何春梅

10

0.11

苹果种植

18

翟纲

10

0.25

苹果、桃种植

19

韩小芹

20

0.45

苹果种植

20

马涛

29

0.30

苹果、桃种植

21

马洪军

12

0.18

苹果、桃种植

22

吴玉清

30

0.45

苹果种植

23

马洪利

20

0.23

苹果种植

24

马更明

6

0.05

苹果种植

25

马玉莲

8

0.09

苹果种植

26

杨旭东

41

0.56

苹果、桃种植

27

马开林

23

0.12

苹果种植

28

王玉静

180

4.15

苹果种植

29

徐宝军

24

0.47

葡萄种植

30

吴忠林场杨贵

50

0.50

苹果种植

31

吴忠林场杨发军

58

0.44

苹果、桃种植

合计


3229

57.32


标签: 林业贷款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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