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资格复审和考试的通知
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资格复审和考试的通知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023年6月14日)规定的程序,我校已完成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现将初审结果、考试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
岗位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
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2”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1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2”岗位的招聘。
“传播与策划专业专任教师2”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2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传播与策划专业专任教师2”岗位的招聘。
“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1”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2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1”岗位的招聘。
“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3”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0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3”岗位的招聘。
“女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0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女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中韩班)”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0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中韩班)”岗位的招聘。
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经复核属实并报备上级部门后,可列入初审通过名单。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育师楼
3.考生应按照《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023年6月14日)要求准备复审材料并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教学能力测评与专业能力测试。若有特殊情况,请通过来电方式提前告知。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安排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号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分类考核的办法,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音乐(作曲)专业专任教师、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专任教师、学前美术专任教师、书画艺术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大学语文专任教师、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大学英语专任教师、现代文秘专业专任教师、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专任教师、传播与策划专业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经人社局批准,面试均委托第三方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信息详见下表。
(一)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安排表
岗位 | 教学能力测评 | 专业能力测试 | |
参考教材及试讲具体章节(内容) | 试讲要求 | ||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1 | 试讲具体章节(内容)将在考试前1天通过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 试讲8分钟,模拟上课,要求采用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教学方法(可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 | 就专业相关知识和教学科研等问题进行回答,时间4分钟 |
现代文秘专业专任教师 | |||
传播与策划专业专任教师1 | |||
传播与策划专业专任教师3 | |||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专任教师2 | |||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专任教师1 | |||
信息技术专任教师 | |||
大学英语专任教师 | |||
大学语文专任教师 | |||
思政课教师 | |||
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2 | 1.身体基本素质测试,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 2、三大球专项素质测试,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考生着运动服装,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 ||
书画艺术专任教师 | 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时间10分钟。 | ||
学前美术专任教师 | |||
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专任教师 | |||
音乐(作曲)专业专任教师 | 考试时统一公布 | 试讲8分钟,根据所创作的作品开展课堂教学 (在专业能力测试后进行) | 1、歌曲写作:根据指定歌词,现场进行谱曲创作,并提交五线谱作品(含伴奏)电子稿,或纸质稿,时间为120分钟; 2、考生可自带电脑(笔记本)相关软件、小型键盘、优盘,铅笔、线谱纸等考试用品自备; 3、创作过程中不能使用网络资源。 |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
(1)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7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30%组成。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80%和面试成绩的2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2)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7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30%之和,满分10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未按时参加的,原则上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具体位置,了解交通线路,合理安排考试出行时间,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4.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整个考试过程中严禁出现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等内容,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6.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各岗位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4-********、********(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10日
标签: 公布宁波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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