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ZB采竞磋*******
二、项目名称: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众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90号北侧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小写:¥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是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横山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具体情况,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上报整治试点工作平台。
服务要求:1.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
(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二调”时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
(4)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 4号)要求或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2.摸排类型
摸排类型为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一户多宅”“多户一宅”的政策要求。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工作台账,并上报整治试点工作平台。
3.摸排资料收集
按照“清晰、规范”的要求,及时做好摸排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收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疑似图斑认定不属本次摸排范围的,举证资料包括:影像图(套合批准范围线)、农用地转用批文(或有效的土地证、建房用地批文、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临时用地批文等)、土利用总体规划图。
(2)疑似图斑属于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收集的资料包括:
信息采集表、影像图(套合批准范围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场照片(主房附房四周至少四张)、建设主体(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建设主体证明、户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成果资料入库汇总,并通过审批,如因上级部门对该项工作完成时间有新的要求,则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敏、徐凯、周孟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华喜路1号
联系方式:金先生、189*****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馨莹
电话:0519-********(80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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