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长益路集中办公区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长益路集中办公区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92号附5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四川鼎丰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 道 1166 号
联系方式:136*****464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长益路集中办公区2023年食堂服务 | 1(年) | ¥341,000.00 | ¥341,000.00 | 1.服务内容: 1.1食堂位置: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92号2楼。食堂面积:约200平方米。 1.2食堂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厨房杂件等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1.3食堂就餐人数:54人。 1.4食堂以干部职工就餐服务为主,食堂应保证提供早、中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干部职工选择,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1.5早餐标准: (1)供餐时间:8:00——8:55。 (2)饮料类:牛奶、豆浆。 (3)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抄手、水饺、红糖醪糟鸡蛋、汤圆、油条每周轮流供应)。 (4)菜品:三个素菜(泡菜、拌菜、炒菜)。 (5)主食:稀饭一种,鸡蛋(卤鸡蛋、茶叶蛋、煎鸡蛋每周轮流供应)。 1.6午餐标准: (1)供餐时间:12:00——12:50。 (2)主食:米饭。 (3)菜品:两荤一素。 (4)小吃:每天轮流供应小吃一种、粗粮一种。 (5)汤:一种。 (6)水果:时令水果一种。 1.7就餐模式:自助式就餐模式。 2.服务要求 2.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2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食堂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面点师1人,勤杂工1人。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所有食堂服务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供应商派往本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2.4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 2.5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2.6供应商应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及安全,保证食品及消防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还应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7食堂服务总体要求 (1)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工作人员就餐的需求。 (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2.8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9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私自占用和自行外借。 2.10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2.11应急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2.12考核办法: (1)供应商应制定不少于5天的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每周一在食堂明显的位置公布本周菜谱,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2)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合同金额: 34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07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9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7月07日
2023年07月11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07月11日
标签: 长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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