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PPP+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含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PPP+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含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10月10日就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PPP+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含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PPP+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含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三、项目编号:GZGXGCMZ********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规模:包括对剑英湖片区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湖面水质的提升);新增景观绿化、园区道路;建设城市馆(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青少年科技馆、广场(含地上停车场)面积10432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60000平方米;建设儿童乐园、水上乐园、游泳池、客家风情街、游船码头等(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资5亿元,社会资本投资3亿元。

3、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及建成后的运营等服务。

政府购买主体(梅州嘉应新区管委会)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选择确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与梅州嘉应新区管委会授权的梅州市嘉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建公司”)合作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梅州市城市馆、梅州市青少年科技馆、广场(含地上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四个子项目采取“2+4”模式进行建设(即建设期2年,回购期4年),项目建成后,政府将梅州市青少年科技馆(部分)、广场(含地上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委托给项目公司管理;其余建设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政府通过法定手续授予特定项目公司30年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通过用户收费的方式取得收益,自负盈亏,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其拥有的项目资产(无负债)无偿移交给政府。

4、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或中标人其中的投融资方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运营工作。

六、招标公告日期10月1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0月30日

2、评审地点: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评审委员会主任:曾小清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何浪、魏湘东、叶青林、张宏东、万文林、徐锦秋。

八、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技术得分(25分)

商务得分(45分)

价格得分(30分)

综合得分(100分)

推荐排名

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21.40

45.00

30.00

96.40

1

2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深圳市国际印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17.60

17.00

26.00

60.60

2

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核工业河源工程勘察院、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9.20

10.00

28.00

57.20

3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2、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B1401;

3、中标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0.300%,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报价45.000%。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机构所在地点:梅州市中环路中段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钟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如果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5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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