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2026年崇州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2026年崇州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崇州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崇州紫欣艺术文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元通镇三溪丽景小区 203,6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崇州市张豆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崇州市 254,850.00元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琼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崇州市崇阳街道双桥街158号701号10栋1单元7层1号 203,150.00元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崇州市瑞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崇州市 254,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崇州紫欣艺术文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文化艺术服务 合同包一 采购包1服务范围:元通文化站、公议文化站、观胜文化站、梓潼文化站,以元通镇为核心,通过当地文化历史为背景,打造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品牌,辐射整个片区。 1、辅导和培训服务 1.1举办各类阅读、普法、健身、科普、艺术普及(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传统文化传承(戏剧、曲艺、节法、传统手工技艺)等辅导培训,每年以讲座、培训班、作品加工会等方式完成辅导培训不少于25场(每次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重点向老年人、残族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辅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1.2对辖区内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文化院坝的活动进行指导,每年指导每个村(社区)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2、文体活动开展服务 2.1配合各级做好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服务。 2.2结合国家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举办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其中: (1)每次人数不少于300 人的活动6次,500人以上活动1次。 (2)在文化站广场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3)应有2次入村(社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 100人。 (4)应有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 300 人的体育活动。 2.3配合做好每年1次的体质监测活动。 2.4支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举办群众艺术陈果展示,每年不少于4场。 2.5电影播放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三年)比例不少于1/3。 3、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服务 3.1创作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作品,每年至少创作1个代表当地特色的精品文艺节目。 3.2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服务周期内形成不少于1个镇级文化活动品牌。 3.3配合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3.4设立乡村文化记忆室,展示历史文化资料及实物,组织非遗传承人和乡土文化名人开展文化传承活动。 3.5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本乡镇特色品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3.6鼓励乡村文化带头人、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聚集文化站阵地服务,建设乡村文艺队伍,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4、文体旅团队建设 4.1配备站长(主任),并由编内人员担任。年度人员人均培训时间≥10小时。 4.2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阵地,吸收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4.3积极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及服务开展,推动居民文化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4.4深入基层辅导培训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业务人员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社区培训、辅导、调研人均时间每年不低于20天。 4.5延伸服务到所属辖区的各村(社区),建设不少于1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室,负责村(社区)文体旅志愿者的考评考核工作。 4.6指导帮助每个所辖行政村(社区)建立1支以上业余文体旅团队。 5、文旅活动 5.1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5.2结合本乡镇旅游情况实际,策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健康咨询、特色沙龙、文创交流等活动。 5.3组织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深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4挖掘整理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和群众文化资源,提示资源质量,实现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提档升级。 6、信息台账管理服务 6.1每月10号之前上报上一个月的活动报表。 6.2在县级以上(含)刊登发市信息每年不少手4篇。 6.3做好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并指导培训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做好村一级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7、数字化服务 7.1设有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或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有微信公众号。 7.2数字文化服务利用国家文化云、文化天府云、成都数字图书馆(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国家、省、市、县数字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7.3整合数字资源,对历史文化、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收集整理。 8、其他要求 8.1文化站文旅小管家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高于50周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并具备独立操作电脑设备等能力。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总服务期限3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 采购包1: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203,6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崇州市张豆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文化艺术服务 合同包二 采购包2服务范围:廖家文化站、崇平文化站、道明文化站、济协文化站、锦江文化站,以道明镇为核心,通过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背景,打造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品牌,辐射整个片区。 服务要求 1、辅导和培训服务 1.1举办各类阅读、普法、健身、科普、艺术普及(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传统文化传承(戏剧、曲艺、节法、传统手工技艺)等辅导培训,每年以讲座、培训班、作品加工会等方式完成辅导培训不少于25场(每次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重点向老年人、残族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辅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1.2对辖区内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文化院坝的活动进行指导,每年指导每个村(社区)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2、文体活动开展服务 2.1配合各级做好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服务。 2.2结合国家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举办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其中: (1)每次人数不少于300 人的活动6次,500人以上活动1次。 (2)在文化站广场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3)应有2次入村(社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 100人。 (4)应有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 300 人的体育活动。 2.3配合做好每年1次的体质监测活动。 2.4支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举办群众艺术陈果展示,每年不少于4场。 2.5电影播放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三年)比例不少于1/3。 3、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服务 3.1创作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作品,每年至少创作1个代表当地特色的精品文艺节目。 3.2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服务周期内形成不少于1个镇级文化活动品牌。 3.3配合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3.4设立乡村文化记忆室,展示历史文化资料及实物,组织非遗传承人和乡土文化名人开展文化传承活动。 3.5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本乡镇特色品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3.6鼓励乡村文化带头人、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聚集文化站阵地服务,建设乡村文艺队伍,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4、文体旅团队建设 4.1配备站长(主任),并由编内人员担任。年度人员人均培训时间≥10小时。 4.2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阵地,吸收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4.3积极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及服务开展,推动居民文化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4.4深入基层辅导培训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业务人员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社区培训、辅导、调研人均时间每年不低于20天。 4.5延伸服务到所属辖区的各村(社区),建设不少于1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室,负责村(社区)文体旅志愿者的考评考核工作。 4.6指导帮助每个所辖行政村(社区)建立1支以上业余文体旅团队。 5、文旅活动 5.1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5.2结合本乡镇旅游情况实际,策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健康咨询、特色沙龙、文创交流等活动。 5.3组织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深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4挖掘整理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和群众文化资源,提示资源质量,实现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提档升级。 6、信息台账管理服务 6.1每月10号之前上报上一个月的活动报表。 6.2在县级以上(含)刊登发市信息每年不少手4篇。 6.3做好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并指导培训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做好村一级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7、数字化服务 7.1设有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或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有微信公众号。 7.2数字文化服务利用国家文化云、文化天府云、成都数字图书馆(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国家、省、市、县数字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7.3整合数字资源,对历史文化、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收集整理。 8、其他要求 8.1文化站文旅小管家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高于50周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并具备独立操作电脑设备等能力。 本项目总服务期限3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254,850.00

合同包5:

服务类(成都琼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1 文化艺术服务 合同包五 崇庆文化站、大划文化站、江源文化站、三江文化站,以崇庆街道为核心,通过当地风筝特色文化为背景,打造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品牌,辐射整个片区。 1、辅导和培训服务 1.1举办各类阅读、普法、健身、科普、艺术普及(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传统文化传承(戏剧、曲艺、节法、传统手工技艺)等辅导培训,每年以讲座、培训班、作品加工会等方式完成辅导培训不少于25场(每次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重点向老年人、残族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辅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1.2对辖区内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文化院坝的活动进行指导,每年指导每个村(社区)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2、文体活动开展服务 2.1配合各级做好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服务。 2.2结合国家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举办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其中: (1)每次人数不少于300 人的活动6次,500人以上活动1次。 (2)在文化站广场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3)应有2次入村(社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 100人。 (4)应有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 300 人的体育活动。 2.3配合做好每年1次的体质监测活动。 2.4支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举办群众艺术陈果展示,每年不少于4场。 2.5电影播放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三年)比例不少于1/3。 3、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服务 3.1创作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作品,每年至少创作1个代表当地特色的精品文艺节目。 3.2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服务周期内形成不少于1个镇级文化活动品牌。 3.3配合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3.4设立乡村文化记忆室,展示历史文化资料及实物,组织非遗传承人和乡土文化名人开展文化传承活动。 3.5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本乡镇特色品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3.6鼓励乡村文化带头人、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聚集文化站阵地服务,建设乡村文艺队伍,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4、文体旅团队建设 4.1配备站长(主任),并由编内人员担任。年度人员人均培训时间≥10小时。 4.2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阵地,吸收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4.3积极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及服务开展,推动居民文化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4.4深入基层辅导培训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业务人员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社区培训、辅导、调研人均时间每年不低于20天。 4.5延伸服务到所属辖区的各村(社区),建设不少于1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室,负责村(社区)文体旅志愿者的考评考核工作。 4.6指导帮助每个所辖行政村(社区)建立1支以上业余文体旅团队。 5、文旅活动 5.1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5.2结合本乡镇旅游情况实际,策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健康咨询、特色沙龙、文创交流等活动。 5.3组织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深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4挖掘整理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和群众文化资源,提示资源质量,实现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提档升级。 6、信息台账管理服务 6.1每月10号之前上报上一个月的活动报表。 6.2在县级以上(含)刊登发市信息每年不少手4篇。 6.3做好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并指导培训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做好村一级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7、数字化服务 7.1设有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或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有微信公众号。 7.2数字文化服务利用国家文化云、文化天府云、成都数字图书馆(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国家、省、市、县数字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7.3整合数字资源,对历史文化、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收集整理。 8、其他要求 8.1文化站文旅小管家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高于50周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并具备独立操作电脑设备等能力。 本项目总服务期限3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203,150.00

合同包6:

服务类(崇州市瑞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1 文化艺术服务 合同包六 怀远镇综合文化站、街子镇综合文化站 、街子镇三郎综合站、文井江镇综合文化站 鸡冠山文化站、 1、辅导和培训服务 1.1举办各类阅读、普法、健身、科普、艺术普及(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传统文化传承(戏剧、曲艺、节法、传统手工技艺)等辅导培训,每年以讲座、培训班、作品加工会等方式完成辅导培训不少于25场(每次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重点向老年人、残族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辅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1.2对辖区内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文化院坝的活动进行指导,每年指导每个村(社区)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2、文体活动开展服务 2.1配合各级做好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服务。 2.2结合国家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举办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其中: (1)每次人数不少于300 人的活动6次,500人以上活动1次。 (2)在文化站广场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3)应有2次入村(社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 100人。 (4)应有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 300 人的体育活动。 2.3配合做好每年1次的体质监测活动。 2.4支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举办群众艺术陈果展示,每年不少于4场。 2.5电影播放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三年)比例不少于1/3。 3、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服务 3.1创作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作品,每年至少创作1个代表当地特色的精品文艺节目。 3.2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服务周期内形成不少于1个镇级文化活动品牌。 3.3配合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3.4设立乡村文化记忆室,展示历史文化资料及实物,组织非遗传承人和乡土文化名人开展文化传承活动。 3.5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本乡镇特色品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3.6鼓励乡村文化带头人、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聚集文化站阵地服务,建设乡村文艺队伍,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4、文体旅团队建设 4.1配备站长(主任),并由编内人员担任。年度人员人均培训时间≥10小时。 4.2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阵地,吸收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4.3积极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及服务开展,推动居民文化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4.4深入基层辅导培训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业务人员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社区培训、辅导、调研人均时间每年不低于20天。 4.5延伸服务到所属辖区的各村(社区),建设不少于1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室,负责村(社区)文体旅志愿者的考评考核工作。 4.6指导帮助每个所辖行政村(社区)建立1支以上业余文体旅团队。 5、文旅活动 5.1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5.2结合本乡镇旅游情况实际,策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健康咨询、特色沙龙、文创交流等活动。 5.3组织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深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4挖掘整理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和群众文化资源,提示资源质量,实现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提档升级。 6、信息台账管理服务 6.1每月10号之前上报上一个月的活动报表。 6.2在县级以上(含)刊登发市信息每年不少手4篇。 6.3做好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并指导培训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做好村一级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7、数字化服务 7.1设有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或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有微信公众号。 7.2数字文化服务利用国家文化云、文化天府云、成都数字图书馆(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国家、省、市、县数字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7.3整合数字资源,对历史文化、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收集整理。 8、其他要求 8.1文化站文旅小管家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高于50周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并具备独立操作电脑设备等能力。 2023年-2026年 按照合同验收标准 254,6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亚、卢涛、岑樱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定额包一3100.00元,包二3975.00元,包三3100.00元,包四3100.00元,包五3100.00元,包六3975.00元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39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39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总服务期限3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崇州市兴体街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岭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二段38号1栋3楼2号

联系方式:139*****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232

四川西岭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包5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6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崇州紫欣艺术文化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崇州市张豆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5: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琼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6:中小企业声明函(崇州市瑞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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