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开发区老泰薛路南 | 304,5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开发区老泰薛路南 | 34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304,5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348,000.00 |
罗军、李海燕(采购人代表)、唐永清(组长)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6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76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和屏山县书楼镇人民政府联合采购,牵头单位为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共2个包,第1包为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书楼镇),采购预算******元(1年),第2包为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新安镇),采购预算******元(1年)。
2、本项目计划备案号:第1包511*****210*********[2023]*****;第2包511*****210*********[2023]*****。
3、本项目监管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
名称: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新安镇场镇
联系方式:182*****151
名称: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89*****646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9*****646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标签: 人民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