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大圩镇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沥青道路2364.50平方米,在原混凝土路上加铺沥青路面*****.48 平方米:新增3台配电箱,18瓦线条灯200米,10瓦线条灯 520米,LED灯笼100套,7米路灯28套,4米路灯74,3米路灯22套132座砖砌电缆井及配套的埋地管和电缆等工程等。新建及更换路灯及其他灯具共计124盏,增加灯笼及线条灯820盏。 |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14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1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曾良善,注册编号:桂245*****1211,身份证号:**************4273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资源县两水乡污水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 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污水处理工程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56.48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2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慧芳,注册编号:桂245*****6652,身份证号:**************152X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海城路(同兴路—洪运路南段)工程 2. 阳朔县凤鸣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凤鸣路北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3. 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桥路(屏山路至澄江大桥、屏山路(安阳大道至新法院)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电力迁改)(管道部分)工程 4.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6.20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1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炳晟,注册编号:桂245*****2874,身份证号:**************0051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灌阳县文市石林及月岭古民居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 2. 阳朔新城区市政规划与工程设计—朝霞路(沥青路面)工程 3. 阳朔新城区市政规划与工程设计—甲二路甲十一路(沥面层)工程 4.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77.48分,桂林市一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标签: 区基础设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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