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区高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关于2023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区高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依据《关于对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及推荐结果实行公示制的通知》(京朝人字[2002]7号)要求和朝阳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初级考评小组考核推荐、学科评议组考核、评委会评审等工作程序,经区高评委会投票,2023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共评审通过 395人为高级教师、593人为一级教师,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60号)要求,区高评委会评审结果须经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验收,验收通过后,学校可将通过验收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公示时间:7天(7月12 日— 7月18日)。

公示受理: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朝阳区教委人事科反映,来信请署名并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石佛营西里2号),邮编:******

附件:

2023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区高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高级教师)

2023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区高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一级教师)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

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标签: 评审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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