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绵竹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和四川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绵竹园区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绵竹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和四川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绵竹园区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230*****-1

二、合同名称:四川绵竹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和四川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绵竹园区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工作

三、项目编号:N510*****230*****

四、项目名称:四川绵竹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和四川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绵竹园区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绵竹市南京大道

联系方式:151*****875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西南大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枣子巷15号

联系方式: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绵竹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和四川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绵竹园区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工作 1(项) ¥3,980,000.00 ¥3,980,000.00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2、履约验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 3、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费: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同等金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二次付费: 完成投资额的80%工作量,并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同等金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 第三次付费: 服务期满且经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同等金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第四次付费: 售后服务期(2027年11月30前)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同等金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注:采购人付款前未收到或者未足额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开票义务和其他义务,否则,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一切不利后果。 3、服务方案: 本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①项目背景理解;②项目总体认知;③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资源现状分析;④资源分类评价;⑤资源利用方向;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⑦项目进度安排;⑧质量保障措施;⑨应急预案;⑩人员组织及安排;?保护利用方向内容。 本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应包括:①后续保障体系;②后续服务人员及职责划分;③后续响应时间;④后续服务承诺。

合同金额: 3,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2日至2024年01月0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绵竹清平—汉旺国家地质公园和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绵竹园区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工作项目合同书.pdf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 地质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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