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大数据涉网新型行为辅助分析系统服务 中标结果
公安局大数据涉网新型行为辅助分析系统服务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HZZC2023-C3-******-GXZL
二、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经侦大数据涉网新型行为辅助分析系统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西云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新际路10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港C4号楼3层32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贺州市公安局经侦大数据涉网新型行为辅助分析系统服务 | 贺州市公安局大数据涉网新型行为辅助分析系统服务 | 大数据涉网新型行为辅助分析系统服务 | 应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 服务期: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试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为1年 | 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物”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对应调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创锋(采购人代表),邓小明,黄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00),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00)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使用期:《项目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
◆服务期: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试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为1年;
◆质保期:项目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公告期限
自《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媛
电 话: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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