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1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长沙展园布展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长沙展园布展项目 | 博览会服务 | 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 | 项 | 1 | *******.6 | 合计金额小写: *******.6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贰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柒元陆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小写:*******.60元(含税)大写: 柒佰贰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柒元陆角。其中,不含税价款为:*******.04元,大写:陆佰陆拾柒万陆仟肆佰捌拾肆元零肆分;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为:******.56元,大写:陆拾万零捌佰捌拾叁元伍角陆分。总价包干,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无论何种原因,最终价款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价格。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5-18 —— 2024-04-01 3.2 履行地点:安徽合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实施合肥园博会长沙展园室内、外展园现场布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签订合同并在乙方进场后的一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对于合同履行无争议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经财评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3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下的5%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维护期满1月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人民东路支行(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00*****040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五、合同服务:(一)、项目服务范围:乙方承担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长沙室内外展园布展工作(包括设计和布展施工)。室外展园以建设公园的形式布展,室内展园以室内展示的形式布展。以及按照园博会组委会要求实施的展园维护和设施更新。(二)、服务要求及说明:1、服务目标以合肥国际园博会为契机,以长沙园为平台,展现新时代长沙发展新发展,打造合肥园博会一流展园。2、服务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的要求;按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施工,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3、服务内容3.1布展设计:提炼、挖掘长沙历史文化因素,凸显地域风貌和城市特色;形成长沙展园建设主题。室内展园:利用科技艺术、多维立体、绿化环保等的表现手法,展示长沙在城市有机更新、绿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成果。3.2布展实施:按照主题及设计要求,严格按布展及技术说明施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乙方设计阶段对布展设计文件进行编制、优化、调整,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所有成果均须甲方审查通过。 (三)、在布展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具体内容根据甲方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相关要求可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相关费用不因此而增加。 (四)、在场地整理、苗木种植、建筑材质、室内布展等环节实施前须甲方认可,如因前述环节产生的问题影响布展评优的,为分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均需乙方自行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项目情况及相关文件材料,包括立项批文、编制要点等。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或不完整的,应当于收到资料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提供全部完整资料。4、委派 周刚 为负责人,电话:159*****098,协助乙方开展工作。5、甲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抽查、监督检查,对乙方委派的业务不熟、不称职、应回避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除甲方要求换人外,乙方应保持专业技术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乙方确有必要需要更换专业技术队伍人员,需要提前告知甲方并阐明理由,且替代的人员应当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同等或更高等级资质,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6、在项目施工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说明,有权对工程数量、项目特征、设计施工偏差较大的子项进行质疑。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存在缺陷、瑕疵或者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编制费用。(二)乙方1、严格按法律法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相关文件等开展设计布展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甲方的要求交付成果。2、乙方作为实施项目的服务团队,保证其团队成员具备委托服务工作所要求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并确保根据良好的行业惯例并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乙方委派刘诚为项目负责人,电话:138*****287,全权负责展园布展工作。3.严格落实货物包装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负责办理货物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5.保证货物交付符合质量标准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八、违约责任”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负责对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负责履行知识产权保护(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8.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经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不同意更换或乙方更换后的产品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将该部分款项直接扣除。同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日内乙方未作答复,甲方的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修改完善,超过三次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二)、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十二、不可抗力”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三)乙方转包、违规分包违约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四)其他1、本合同所称违约金系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旨在约束合同的更好履行,具有惩罚及补偿的双重性质,双方同意违约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裁决机构进行调整。2、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6月1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政府二办八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云台花园商业S2栋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