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庄镇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的公示
关于南庄镇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招投标代理环节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监管,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南庄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南办发〔2017〕10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期间,对我镇行政区域内资金来源为各村、组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大宗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由镇交易监督部门统计汇总,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汇总结果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欢迎致电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757-********。
附件:南庄镇2023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标签: 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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