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政府采购中心200710期车辆采购公示
霞浦县政府采购中心200710期车辆采购公示
编号:XPAG——*******(车)
根据霞浦县财政局《关于霞浦县公务车辆实行网上竞价采
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霞财购〔2007〕1号),现邀请合格的
供应商对以下车辆进行密封报价(竞价表格式附后)。
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
采购单位: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北京现代途胜自动舒适型,(2.0GL2WDAT)
闪光银色;数量1辆、限价:18万元。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汇款)。
供货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两天内提货。
服务要求:按厂家服务承诺给予售后服务保障。
竞价须知: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①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
②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各竞价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须提交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且有原件备查,霞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进行资格审核(备案供应商无需提交),若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
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应为全票价格,
包括按交货要求交付采购人而发生的或应发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4、保证金:(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保证金必须在竞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开户名称:
霞浦县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霞浦县建设银行,
账号:****************28)。(2)竞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
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由供应商出具“要求退还保证金的报告”寄我中心),
按原额无息退还给未违反有关规定的未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待车辆验收合格后原额无息退还。
5、密封竞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4月16日15:30止,
参加网上竞价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前送达密封报价文件
(包括报价表和相关资质材料)至霞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标准:在符合技术指标、供货期、
售后服务需求(详见“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前提下,
按价格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者以供货期最短者为中标供应商;
如只有一家参与竞价,价格需低于采购人提出的限价方为有效。
联系人:钟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霞浦县财政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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