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XTSG标段施工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XTSG标段施工中标公示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XTSG标段施工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XTSG标段施工中标公示
交易登记号:G330*****000******** |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XTSG标段施工 |
工程造价:*****万元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7日 |
预中标单位: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杨德臣,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008***** |
评标得分:97.85分 |
预中标价:*********元 |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
项目招标(代理)联系人:范少亮、林虎、朱雪洋 |
电话:0574-******** |
传真:/ |
邮箱:*********@qq.com |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0574-******** |
传真:0574-******** |
邮箱:nbctc@163.com |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3、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
标签: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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