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流标公告

2023-KG01-F1002

我部对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组织公开采购,现对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

二、 项目编号: 2023-KG01-F1002

三、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 评审结果如下:

通过资格性符合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该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

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2023-KG01-F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3-KG01-F1002

三、 项目概况:

(一)服务名称:低空监视基础设施能力要求及数据应用标准编制服务

(二)服务要求:①成立集中起草组。②开展标准框架梳理、标准提纲研究制定和调研工作计划制定。③开展空管运行一线和科研院所走访调研,组织相关调研座谈会议,收集整理相关情况。④开展标准研究制定,根据不同地区低空飞行安全和监视设施建设需求,着眼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能力建设需要,规范低空监视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准入规则、技术体制、数据服务标准、应用规则等内容,明确低空监视手段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建设要求。⑤起草形成标准草案。⑥协助我部以会议形式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专题研讨,收集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⑦根据我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情况,协助牵头组织单位修改完善形成暂行标准或暂行规范。

(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备注: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科研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或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能够固定人员参加集中研究拟制工作。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具备国家或军队认证的保密资质。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07月21日,每日上午08:30至 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强佑大厦六层604室。

(三)申领方式:采取线上,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寄主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发送到gxef01@163.com邮箱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报价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时提供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强佑大厦六层604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13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强佑大厦六层604室。

八、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宁经理、卢经理

移动电话:138*****404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强佑大厦六层604室

邮 箱:gxef01@163.com

,北京市,东城区

标签: 标准编制 基础设施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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