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许镇院区治疗型胃镜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南陵县总医院许镇院区治疗型胃镜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南陵县总医院许镇院区治疗型胃镜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JY-2023-0606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总医院许镇院区治疗型胃镜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泽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五里岗路3号(工业园区内)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清上消化道电子内窥镜

品牌:澳华

规格型号:VGT-Q30J

数量:1台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锦英、管斌、张太峰、胡建清、王银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联系电话:181*****065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总医院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318国道北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

联系方式:181*****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181*****06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采购文件.pdf

标签: 区治疗型胃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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