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充换电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武汉市充换电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地址,查看详细
内容:

武汉市充换电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GC-2023-129A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武汉市充换电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GC-2023-129A)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项目单位

分标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交货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项目负责人

(折扣率)

姓名

证书名称

编号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湖北康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7.8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2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湖北康逸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98.6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3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湖北龙翔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8.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4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吉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7.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5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金超盛光电有限公司

98.5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6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康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8.3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7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市鸿瑞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8.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8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市鑫宏伟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7.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9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流标

此标包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此标包作流标处理;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10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湖北瑞智信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8.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1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德泽茂通科技有限公司

98.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12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湖北虹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97.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包13

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武汉兴华胜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8.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武汉市,武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四次服务公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