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大楼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综合大楼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综合大楼建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8311 | ||||||||
招标人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四兴建设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386.00681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4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公管办 (区纪委执法室)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单位公章) 2015年11月4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5年11月4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314227J********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养鱼村3社。
2.2工程规模:建设用地面积4674.12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9803.75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其中地上七层建筑面积约8032.98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770.77平方米。
2.3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2.4计划工期:23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报警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系统、消防水系统等。
(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本工程砼采用商品砼。
②人工挖孔桩长度按20米计算,土石比例按照5:5计算,大开挖、基坑、基槽土石方按照5:5计算,车库部分的开挖深度按照室外标高至车库基础梁顶标高;其余长坪开挖未计算。
③弃土运距按5KM计算,渣场费按10元/立方米计算。
④车库墙面增加外墙聚苯保温板保温,其余做法参照设计。
⑤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外墙塑钢窗、室内门、建筑室外景观均不在计算范围。
⑥由于本工程主要功能为商业办公,考虑到后期会有天棚吊顶,所以天棚抹灰只考虑楼梯间及非吊顶区域天棚抹灰。
⑦电气工程中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有限电视系统、网络电话系统、接市政10KV高压电源、高压配电柜出线电缆未计算。
⑧给水部分算至图示外墙皮节点,分层支管及相应阀门未计算。
⑨排水部分算至图示外墙皮节点,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及卫生洁具未计算。
⑩负一层弱电预埋管道按照每根1.5米计算。
11负一层供10KV电源预埋管道按照每根1.5米计算。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并已竣工验收合格工程2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5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11月3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5年11月3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2015年10月15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2015年10月16日16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铜路4号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联系人:尹先生联系人:况女士
电话:138*****966电话:***-********
传真:/传真:/
2015年10月10日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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