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民营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结果的公示

关于第二批民营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规定,加强基层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核准的民营医疗机构方可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液。

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工作的通知》,我委开展了2023年第二次民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静脉输液资质核准工作,经单位申请及现场核准,下列单位通过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核准,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白沙华晨医院

白沙打安华海清内科诊所

白沙牙叉吴雄诊所

监督反映电话:0898-********

白沙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静脉 药物 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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