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00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美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开福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硬件运维服务 | 运维服务采用被动响应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阶段性的设备巡检、保养和维护人员分阶段的培训等手段,将故障响应时间、排除时间降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机房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机房管理服务、供配电系统运维服务、空调系统运维服务、光纤布线系统运维服务、铜缆布线系统运维服务、消防系统运维服务 | 1 | ¥75,000.00 | ¥75,000.00 | / | 2 | 网络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链路运维服务、网络优化服务、网络配置管理服务 | 1 | ¥106,000.00 | ¥106,000.00 | / | 3 | 安全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日常安全维护服务,定期安全扫描,安全整改与加固,安全通告,安全基线检查及整改,完善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安全专项工作,总结安全问题,安全培训 | 1 | ¥240,000.00 | ¥240,000.00 | / | 4 | 服务器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服务器巡检服务,服务器测试服务,服务器硬件故障处理,服务器可用性分析,服务器容量分析,服务器硬件升级实施,服务器配置管理 | 1 | ¥45,000.00 | ¥45,000.00 | / | 5 | 存储备份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存储系统运维服务、备份系统运维服务 | 1 | ¥56,000.00 | ¥56,000.00 | / | 6 | 会议系统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会议系统调试服务,会议系统测试服务,会议现场保障服务,会议系统应急服务,会议系统设备巡检服务 | 1 | ¥28,000.00 | ¥28,000.00 | / | 7 | 服务器虚拟化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虚拟化系统架构的软件及硬件运维,虚拟服务器运维服务、虚拟化能力分析 | 1 | ¥40,000.00 | ¥40,000.00 | / | 8 | 软件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基础软件运维服务、应用软件运维服务 | 1 | ¥20,000.00 | ¥20,000.00 | / | 9 | 终端运维服务 | 年 | 包括:桌面硬件运维服务(含区党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区政协的硬件更换)、桌面软件运维服务、打印机运维服务、网络接入服务 | 1 | ¥108,000.00 | ¥108,000.00 | / | 10 | 远程监控服务 | 年 | 包括:设备及链路状态监控,业务专网监控,应用系统监控,机房基础设施监控 | 1 | ¥30,000.00 | ¥30,000.00 | / | 11 | 维保服务 | 年 | 包括:精密空调维保服务、UPS维保服务、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虚拟化平台维保服务 | 1 | ¥158,000.00 | ¥158,000.00 | / | 12 | 网站监测服务 | 年 | 提供网站监测系统用于服务期间的网站远程监测服务,为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网站监测服务 | 1 | ¥80,000.00 | ¥80,000.00 | / | 13 | 服务管理 | 年 | 包括:管理流程,管理制度与规范,IT服务台,服务质量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第三方服务管理,服务报告 | 1 | ¥12,000.00 | ¥12,000.00 | / | 14 | 合计 | / | / | / | / | ¥******.00 | | 本合同含税价总额为:¥******.00元(税率6%),其中不含税总额:¥******.43元,增值税税额¥*****.57元。 | 具体运维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第三年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24日-2024年7月23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24 —— 2024-07-23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委派工程师开展运维服务工作,指定龙丁剑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签订合同15日内甲方支付50%年度服务合同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年度运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全年运维平均得分(各月考核得分总和÷12) ≥95分,支付剩余款项的100%,得分低于95分的,按(年度运维服务费*50%*年度运维平均 得分÷100)计算,在年度运维期满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湖南美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800*****55080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采用人员驻场模式开展运维服务工作,安排3名一线工程师提供5*8小时运维服务,接受区数据资源中心的管理,服从区数据资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2)运维人员进场前与区数据资源中心签署保密协议,运维工作中的所有流程与操作须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制度进行。 3)组建7名专业工程师组成的二线技术支持团队,二线技术人员作为一线人员的有机补充。 4)每季度进行深度巡检对运维范围内设备系统提交优化方案并进行优化。 5)提供运维管理平台对运维服务事件进行统一管理,所有事件须录入该平台进行流程化处理,以备查询和跟踪,提供网络监控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用于对服务器、网络以及机房的监控(本项目涉及设备和系统种类较多、设备运行年限较长,投标前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估算项目成本并提出服务方案,踏勘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与个人身份证)。 6)为机房设备故障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保障在发生故障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达到减小影响范围、减轻影响程度的目标。 7)对机房基础设施、网络系统、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8)及时响应事件处理,对于重大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9)对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10)按月、年度对运维工作进行报告并按时提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相关工作,向甲方提交月度、年度运维工作总结。 2)甲乙双方联合成立工作验收小组,对年度运维工作进行评价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将运维工作总结、运维事件统计报告提交给甲方。 3)运维服务验收合格标准为: (1) 对于服务请求,达到100%的响应率; (2) 用户满意度≥95%; (3) 达到98%以上的故障解决率; (4)一次性正确解决的事件百分比≥80%。 4)运维服务验收合格作为甲方按期付款的依据。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部分服务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 ①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乙方按期保质提供服务。 ②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满意度评价。 ③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提出服务变更要求,双方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解决,若变更导致相应费用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 ④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应付款项。 ⑤甲方有义务负责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使乙方顺利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⑥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必要的资料、数据、软件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使乙方能顺利提供运维服务,同时甲方还应提供乙方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协助和配合,包括合同正常终止时,协调所选定的新的服务商配合乙方完成过渡性服务。 ⑦甲方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运维验收,超过时限未进行运维验收视同通过验收。 ⑧若服务期满后乙方仍继续服务的,在新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服务费用甲方按照本年合同金额折算支付给乙方。 ⑨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有义务保障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支持按时到位。 6.2 乙方: ①乙方应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②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③乙方须部署一套基于ITIL的运维管理系统与一套监控系统,用于运维管理工作与实时监控。 ④乙方应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数量、业务素质满足要求。 ⑤乙方应遵守甲方告知的内部政策和规定。 ⑥如果甲方在约定日期30天内因自身原因尚未支付应付款项,则乙方可中止提供服务直到收到该款项时为止。 ⑦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培训或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⑧乙方有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IT系统可用性、稳定性、可靠性,保证服务的满意度,同时乙方应不断加强服务规范,保证服务过程与结果的质量。 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1)验收不合格: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依据考核办法扣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2)泄密: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相应损失。 3)乙方履行合同无法满足甲方运营的需要,或经甲方考核后乙方的服务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金额根据乙方服务的时间及内容由甲方予以据实结算。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月度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 考核指标 | 权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办法 | 1 | 故障申告响应及时率 | 20 | 故障申告响应时间指故障申告受理后,至服务工程师开始处理的时间(服务工程师通过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咨询情况或者到达现场的时间均可以作为响应),响应及时率=服务工程师及时响应次数(按SLA规定时间计算)÷故障申告次数*100% | 本项计分=20分×响应及时率 | 2 | 故障处理及时率 | 40 | 故障处理时间指故障申告受理后至服务商责任范围内工作完成的时间或者至业务恢复时间,故障处理及时率=服务工程师在规定解决时间内解决故障次数(以SLA规定时间为准)÷故障申告次数*100% | 本项计分=40分×故障处理及时率 | 3 | 故障解决率 | 15 | 故障解决率=服务工程师解决故障次数÷故障申告次数*100% | 本项计分=15分×故障解决率 | 4 | 满意度 | 20 | 服务商运维工程师每次现场服务必须填写服务记录,区数据资源中心每月对记录进行统计,调查服务评价分为“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满意度按抽查服务事件的“满意、非常满意”所占的比例计算 | 本项计分=20分×满意度 | 5 | 文档管理 | 5 | 1、检查服务过程文档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服务结束后2天内提交; 2、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 文档检查一次不满足要求扣1分 | 6 | 服务加分 | 10 | 考察运维服务商采购人要求提供了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 | 每次加1分 | 当乙方连续两个月的月度评价得分低于90分或者满意度评价连续两个月低于90%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乙方的运维服务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 一办公楼10楼、11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1号280房9室 | |